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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指引用《诗经》中某一篇章的诗句;借用来表达自己的意思;并不是所引诗篇的原意。后泛指引用别人的诗文或谈话;只根据自己的理解或需要截取片断或部分;而不顾全文和原意。
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赋《诗》断章,余取所求焉。”
用法:连动式;作宾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。
例子:宋人攻击王介甫,说他将明妃写成一个不忠君不爱国的人,其实是断章取义,故入人罪。(朱自清《清华的一日》)
辨形:“义”,不能写作“意”。
谜语: 摘录 (谜底:断章取义)
故事: 春秋后期,崔杼和庆封杀死齐庄公,拥立齐景公杵舀。庄公的卫士卢薄癸和王何外逃他国。卢的弟弟卢薄弊悄悄取得庆封的信任,用计除掉崔杼一家,并把自己的妻子进献给庆封,他找回卢薄癸及王何,成功杀死庆封一家为庄公报仇。
截取某诗篇的一章或一句为己用,借来表达自己的意思,而不顾原诗作者的本意。语本《左传・襄公二十八年》。后用“断章取义”泛指截取别人的诗文或谈话中的某一段落为己用,而不顾其原意。
齐庆封好田而耆酒,与庆舍政,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,易内而饮酒。数日,国迁朝焉。使诸亡人得贼者,以告而反之,故反卢蒲癸。,有宠,。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:“男女辨姓,,何也?”曰:“宗不余辟,余独焉辟之?赋诗断章,余取所求焉,恶识宗?”癸言王何而反之,二人皆嬖,使执寝戈而先后之。
[1]癸:卢蒲葵,春秋齐国人,生卒年不详。
[2]臣子之:为子之的家臣。子之即庆舍,庆封之子,春秋齐国人,生卒年不详。
[3]妻之:把女儿许配给他。妻,音qì。
[4]子不辟宗:您不回避同宗。子,您。辟,通“避”,回避。庆氏与卢蒲氏都姓姜,故为同宗。
据《左传・襄公二十八年》载,春秋齐国的庆舍极为宠爱家臣卢蒲癸,甚至将女儿许配给他。但庆氏与卢蒲氏都姓姜,所以有人问卢蒲癸说:“男女结婚应该分辨是否同姓,你怎么会完全不回避同宗的女子呢?”他则回答:“同宗的人既不回避我,我何必要回避他呢?这就像赋诗明志时,可以断章取义,我只取我所需要的,哪还知道甚么同宗呢?”卢蒲癸所谓的“赋诗断章,余取所求焉”,指的是春秋时代的人,在外交场合或日常生活中,常会截取既有诗篇中一部分的句义来表达自己的意志与立场。例如《左传・襄公十四年》载:晋、鲁等国攻打秦国,军队至泾水,大家为是否渡河而犹豫不决,晋国大夫请鲁国大夫孙叔豹表示意见,孙叔豹就赋了〈匏有苦叶〉,这首诗现存《诗经・邶风》中,首章是:“匏有苦叶,济有深涉;深则厉,浅则揭。”原诗是刻画一位待嫁女子决意出嫁的心情。但这当然不是孙叔豹想要表达的意思,他只是借以表示,无论水深水浅,一定要渡过河去。这种“赋诗断章”的方式,在《左传》中屡见不鲜,所以卢蒲癸才会有“赋诗断章,余取所求焉”的说辞。后来“断章取义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原专指截取《诗经》的前身当时称为《诗》的诗集中某诗的部分以为己用,而不顾原诗的本意。今则多用来泛指截取诗文或谈话中的某一段落而言。
01.南朝梁・刘勰《文心雕龙・章句》:“寻诗人拟喻,虽断章取义,然章句在篇,如茧之抽绪,原始要终,体必鳞次。”
02.宋・孙奕《履斋示儿编》卷六:“夫子于《孝经》之书,断章取义,无所不可,而六经之道通矣。 ”
03.清・沈德潜《古诗源・例言》:“《诗》之为用甚广。范宣讨贰,爰赋〈摽梅〉;宗国无鸠,乃歌〈圻父〉:断章取义,原无达诂也。”
04.《红楼梦》第五六回:“探春笑道:『如今只断章取义;念出底下一句,我自己骂我自己不成!』”
05.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九回:“碰巧他这位老贤甥,听话也只听一半,竟是断章取义。听了老母舅临终的说话,以为是老母舅保举他堂舅爷接他的手,所以才会夸奖他能干。”
语义指截取文章或谈话中的某一段落,而不顾整体内容的原意。
类别用在“扭曲原意”的表述上。
①这些断章取义的批评文字,不值得一看。
②你把我的话断章取义地加以曲解,并非我的原意。
③我最怕这种话听一半,就断章取义,大发谬论的人。
④这篇论文他只看了几页,就断章取义地批评,不足为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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