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墨子·48章 公孟》
解释:嘴上说的,一定要做到。
原文摘要:
可,称我言以毁我行,俞于亡。有人于此:‘翟甚不仁,尊天、事鬼、爱人,甚不仁’。犹愈于亡也。今告子言谈甚辩,言仁义而不吾毁;告子毁,犹愈亡也!”二三复于子墨子曰:“告子胜为仁。”子墨子曰:“未必然也。告子为仁,譬犹(足支)以为长,隐以为广,不可久也?”告子谓子墨子曰:“我治国为政。”子墨子曰:“政者,口言之,身必行之。今子口言之,而身不行,是子之身乱也。子不能治子之身,恶能治国政?子姑亡子之身乱之矣!”
(1).说话。 汉 王充 《论衡·自纪》:“故口言以明志,言恐灭遗,故著之文字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七:“听小师父口言,不是这里本处人。”
(2).谓亲口誓言。《白雪遗音·马头调·世界上之三》:“莫非疑奴的恩情假,海誓山盟,自有神灵鉴,不睹口言。”
口言之,身必行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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